棒球,為一種團體球類運動,由人數最少為9人的兩支隊伍在一個扇形的棒球場進行攻擊與守備。棒球球員分為進攻方與防守方,攻方球員利用球棒將守方投擲的球擊出,隨後以逆時針方向沿著四個壘位進行跑壘,當成功回到本壘就可得1分;而守方則利用手套將攻方擊出的球接住或透過傳球,將攻方球員封殺或觸殺出局。比賽中,兩隊輪流攻守,比賽結束後,得分較高的一隊會勝出;若雙方得分仍相同,則進入延長賽;在延長賽中每一局規則均按照正規賽最後一個半局計算,在該局下半局結束後若分數有差距即結束比賽。延長賽在各國職業賽場上有不同規定,中華職棒大聯盟例行賽最多到12局(即延長三局),未能分出勝負即和局,美國職棒則是無限延長直至分出勝負。國際賽或總冠軍,則視規定情況比賽至分出勝負。近年多國職棒採取突破僵局制,避免延長賽無限延長過久,其規則為當比賽進入延長時每半局開始即有一位跑者先站在二壘提高得分可能。